关于做好二OO九年度蚕种预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10-24 08:58:05          来源: 
  

关于做好二OO九年度

蚕种预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

为了做好二OO九年度蚕种生产和供应工作,进一步稳定、发展我市蚕桑生产。根据《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和浙农专发20067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二OO九年度蚕种预订收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订种时间:

本市二OO九年度蚕种预订时间为:200811120081210。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须于1210日前将蚕种数(分春、夏、中秋、晚秋四期)及种款一并报缴嵊州市蚕业管理站,供种数量凭缴款数为准,逾期按计划外供种处理。

二、蚕种价格标准:

蚕种价格预订期间为每张40.00元,逾期计划外蚕种视供种可能给予安排,并加收每张10.00元的调剂风险金。

三、缴款标准: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汇缴市蚕业管理站的种款为每张39.50元,剩下的每张0.5元作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订发蚕种的劳务费及蚕种发放补损费。计划外蚕种款全额汇缴。

四、蚕种是国家严格管理的重要生产资料,本市的蚕种供应,统一由市蚕业管理站管理,并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负责本辖区的订购、发放工作。由于当前茧丝行情波动较大,蚕农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同时蚕种订发工作业务性强、时间紧。因此,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贯彻《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使广大蚕农了解蚕种计划、生产供应的特殊性和预订好二OO九年度蚕种的必要性,指定专人负责,订足、订好蚕种。同时,为确保蚕种质量与供应,控制病毒蔓延,严禁无证经营蚕种行为,切实保护蚕农利益。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  蚕种  预订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发改局、郑副市长


嵊农(2007) 138号.doc

 

                                                   
关于做好二OO八年度蚕种预订工作的通知 2007-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