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财会人员普查、检证、办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办:
鉴于去年我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和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致使村级财会人员变动频繁。对此,为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强化会计证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以维护会计工作秩序,现遵照“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证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对农村财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作一次全面的普查,并进行会计证检证、办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检证、办证对象
普查对象为现职从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会人员(包括村报账员、助理报账员、出纳员)。
检证、办证对象为应持有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统一核发的会计证(包括无证上岗)所有人员。
二、普查、检证、办证内容
1、对现有农村财会人员持证的情况作一次全面普查登记;
2、对持有会计证的财会人员2006年—2007年的业绩情况作一次考核,并检查临时会计证是否使用期满;
3、对发现遗失证件的财会人员要进行及时补证;对行政村撤并后,单位名称与实际不符的,要及时进行换证;对无证上岗人员,要敦促其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申请领证手续。
三、普查、检证、办证办法
会计证普查和检证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办法,具体步骤为:
1、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经站应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布置会计证普查和检证办证工作,明确普查、检证、办证工作的目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会计证普查和检证、办证等工作。
2、各单位对持证财会人员两年来的学习和工作等情况要进行认真考核,并按考核表所列内容进行填写;对持证人员工作业绩、培训、奖励等情况,作出评价和证明,并在单位签章栏内拟定考核等级并盖章。同时编制好会计证检证办证情况汇总表。
3、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经站须将本辖区内农村财会人员业绩考核表、检证情况汇总表、换证及无证(补证)人员情况汇总表、会计证等资料收齐后,一并报市农经管理总站,经市农经管理总站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局,并有序地进行审核、检证、盖章和补证、发证。
四、普查、检证、办证时间
各地农经站务必于十月十日前做好人员普查、检证办证考核和上报工作,市农业局将在十月底前完成普查和检证。
五、普查、检证、办证的其它注意事项
1、持证财会人员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2、已离岗的持证财会人员,由乡镇、街道(开发委)农经站验证后,报市农业局备案;
3、若发现持证财会人员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并受行政处分的一律吊销其会计证;
4、对所有办证人员须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其中补证和无证的财会人员,须经市农经部门组织业务培训后,方可发证;
会计证普查和检证、办证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希各地接本通知后,及时向领导作好汇报,并组织力量搞好宣传发动和普查、登记、检证、办证和考核等工作,按时完成辖区内会计证检证工作。
附:1、财会人员工作业绩考核表;
2、农村财会人员检证情况汇总表;
3、在岗无证农村财会人员统计表;
4、会计证换证、补证人员申请表;
5、会计换证、补证人员汇总表;
4、农村财会人员颁发会计证申请表。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会计证 检证 通知
嵊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