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农资质量安全
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嵊政办〔2008〕116号)精神,提出如下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为指针,认真落实推进嵊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
其责、县乡(镇)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强化诚信规范,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2年左右的整治和规范,至2010年6月底,达到农资诚信经营体系完善,农资连锁经营全面推进,农资放心店覆盖乡镇(街道)和主要农业村,无证照农资经营全面取缔,农资质量明显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素质全面提升,能正确指导广大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产品;农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小农资全面实行诚信承诺,建立农资产品进销记录,甲胺磷、瘦肉精等禁用农业投入品彻底杜绝。
2008年目标:摸清全市小农资的基本情况,将信息录入农资信用管理数据库,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制订小农资整治和规范进度计划,确定农资商店建设规范,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开展小农资整治和规范试点工作,以典型示范带动面上工作;对小农资调查分类,确定具体整治规范目标。
2009年目标:全市全面开展小农资质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建成农资超市,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建成农资放心店,对达不到农资商店建设标准的实施关停转化。同时,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坑农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取缔严重违法和整改不力的小农资,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整治与规范成果,全市农资放心店全面建成,农资经营行为合法规范;农资市场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资质量明显提高,农资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至6月底,基本完成总体整治与规范目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对象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膜、农机具与零配件等农资经营店。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开展农资经营条件检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小农资店的经营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是否与行政许可条件相符,以及小农资店质量安全隐患,与农资商店建设规范的差距,根据检查情况将小农资划分为扶植引导类、整改提升类和计划取缔类,记入农资信用档案,对每家小农资提出规范、整改意见。
(二)开展小农资诚信示范活动。各地要结合绍兴市农业局“百家诚信农资企业示范行动”,在重点乡镇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农资店加以扶植引导,建设成为农民购买环境良好、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安全、从业人员素质服务优良、诚信经营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守法的农资超市,为小农资整治与规范工作起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全面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建设。要培育鼓励嵊州市农资配送中心,根据供货渠道,通过控股、参股、直营、加盟等形式不断完善农资连锁经营,不断扩大连锁经营网络和范围,实现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五统一”管理模式。要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通过整改提升,将小农资建成证照合法齐全,进货渠道稳定可靠,营业场所整洁,产品明码标价,进销台帐完善,诚信制度健全,服务水平较高的农资放心店。
(四)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根据小农资经营范围,对从业人员按农资类别进行分类培训,两年内对所有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一次以上,培训主要内容为相关的农技知识、农资知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通过培训使小农资成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宣传站,农资经营人员成为“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为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五)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局属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绿剑”护农集中执法行动,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拉网式检查等形式,加强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每年对辖区内小农资至少检查1次以上,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经营甲胺磷瘦肉精等禁用农资、经营包装标签说明严重不规范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或屡教不改的注销行政许可,取消经营资格。同时,协同工商部门加大无证经营和流动摊贩的打击力度,保障农资市场经营规范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嵊政办〔2008〕116号文件精神,这次小农资整治,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市食药监局等部门配合,为此,上述部门联合成立了嵊州市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统一组织领导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任务与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农办要密切配合局属执法单位,建立上下联动与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在嵊州市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职。同时,要认真抓好“三网三制”农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充分调动小农资业主的积极性,推动小农资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市“创业实干强基础,创新发展求突破”战略,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嵊州”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二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小农资,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小农资,又要整改帮扶一批达到规范要求,方便农民生产。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小农资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经营农资的类别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小农资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等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四)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局属有关执法单位要根据监管职责,结合“百家诚信农资企业示范行动”,积极抓好农资放心店示范典型,树立小农资整治规范样板,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确保各农资行业,都有可听、可看、可推广的农资放心店,确保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在典型示范下,全面展开,有效实施。
(五)加强督查,有效推进。局属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加强小农资的监督监管,将监管重心下移,不断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指导整治与规范工作开展。要加大暗访力度,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一:嵊州市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嵊州市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2008年工作计划。
附件三:农资商店建设规范。
附件四:嵊州市农资商店情况调查表。
二OO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农业 农资市场 整顿 通知
抄送:浙江省农业厅,绍兴市农业局,市府办、市“十小”行
业整治办、市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嵊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