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8〕91号)和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办〔2008〕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市农机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如下:
组 长:王益明
副组长:徐才旺 竺槐镇 楼泽一
成 员:钱金箫 吕 斌 张华生 吕苏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华生兼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管理总站。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情况。
2、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
3、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农机牌证登记、申领、发放、检审验等执行情况。
三、督查方式
农机督查专项行动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组织座谈等形式开展。
1、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办要及时开展自查工作,并于6月10日前书面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将于6月10日—30日对各地的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
3、在自查和抽查的基础上,在7月份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已查出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督查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农机 安全 督查 通知
抄送:绍兴市农业局、市农机管理总站,市府办、安监局,
郑副市长。
嵊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