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04-02 09:05:13          来源: 
  

关于转发《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重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嵊市委办发〔200811号《关于重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公车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办,郑副市长

嵊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41日印


 


嵊农〔2008〕3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