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巩固农产品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局根据绍市农[2008]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加强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请各农办和局属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着力构建动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继续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强化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和检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确保我市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目标任务
——创建15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要求100%建立规范的生产记录档案,以点带面,力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率达到70%以上。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蔬菜总合格率达到95%以上,畜产品总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6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6个,绿色食品4个,省级名牌农产品1只,争取无公害农产品及产地续展率达到95%以上,绿色食品续展率达到90%以上。
——健全农资“三网三制”信用体系、动物防疫体系、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病虫害测报和动物防疫检疫,构筑农产品安全防预体系。着力强化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公共动物防疫体系和农资“三网三制”诚信体系等四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病虫害监测防治,指导种养户科学合理地使用药物。全面加强疫病诊断监测力度,切实抓好以免疫、检疫、疫情监测为重点的基础性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频率,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防能力。完善农资连锁经营网,建立农资商品质量备案制度、农资批发企业进货检验制度、农资零售商站定点进货制度,构建农资信用体系,发挥农资监督监管网络的作用,严防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损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和广大消费者利益。
(二)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推进活动,指导督促规范化生产。以建好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为突破口,在重点抓好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各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生产记录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凡“三品”基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型种养基地必须根据省统一发放的格式,建立生产记录,并保存生产记录档案二年。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全市农产品生产主要环节标准应用覆盖率、标准入户培训率、标准简明手册(模式图)入户率、产品商标注册率、安全农产品认证率,不断提高全市农业标准化水平。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的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建立生产记录档案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改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确保农资产品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开展“绿剑”执法系列行动,加大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资的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将假冒伪劣的、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拦截在生产环节之前。继续深入开展禁用农药、违禁兽药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种养环节违规使用农药、兽药违法行为,进一步杜绝农产品生产环节中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四)深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监管。继续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一体化认证的工作模式,做好“三品”认证和复查换证工作。规范现场检查、现场核查、抽样检验和材料审核工作,不断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规模,实现“稳定存量、发展增量、扩大总量”持续良性发展的目标。同时围绕“确保质量、规范用标”两项基本任务,加强产品抽检工作,提高抽检比例,依法查处对不合格产品,切实维护无公害农产品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检查力度,督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用标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假冒和乱用质量认证标识的行为,以提高品牌公信力。
(五)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逐步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增加抽检频率,扩大抽检范围,重点对城郊型蔬菜基地、规模型畜产品、水产品养殖基地、县城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生猪屠宰场进行监控,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为全省将要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打好基础。进一步完善嵊州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测示范点建设任务。
(六)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的领导,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属地化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度,对于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加强部门配合,多管齐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监管工作出成效。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探索农产品产地标志卡的发放,在全市选择基础较好的种养基地开展产地标志卡试点,教育引导消费者开展产地标志卡查询,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产品 质量 监管 通知
抄送:浙江省农业厅,绍兴市农业局,市府办、平安办、食安
委办、郑副市长。
嵊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