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农经管理先进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办: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大农经工作者的共同努力,2007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业绩,为农村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根据年初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农经系统开展一次先进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全市评比农村经营管理先进集体3个,农村经营管理先进工作者5名,先进代理会计5名,单项先进工作者10名。
二、评先对象:参评对象为乡镇、街道(开发委)农经站,现职农经干部、代理会计。
三、评选办法:先进评比自下而上进行,先进集体在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经工作年终总结的基础上自我申报;先进个人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办广泛听取农经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上报。推荐名额分配如下:甘霖、长乐、崇仁、三界镇各3名;三江、鹿山、剡湖、浦口、黄泽、金庭、北漳、石璜镇(街道)各2名;其他乡镇(开发委)各1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分别填写《嵊州市农村经营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嵊州市农村经营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市农经管理总站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议,按3:2比例择优审定,报市农业局批准。
接本通知后,各地要结合年度考核,认真做好总结评比工作,并将先进集体申报表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于2008年1月15日前上报市农经管理总站。
附件:1、嵊州市农村经营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2、嵊州市农村经营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OO八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先进 评比 通知
嵊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