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7-12-18 08:38:04          来源: 
  

文件

嵊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

 

嵊农监办〔20077

 


关于开展2007年度减轻农民

负担工作专项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省、绍兴市农负办、纠风办《关于开展2007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抽查的通知》和省农负办、省纠风办、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关于开展村级财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度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

2、市农业、林业、水利、教体、民政、计生、国土、建设、工商、交通、公安、司法、卫生、质监、环保、供电、文广、电信、开发委等纳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的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

二、考核内容

1、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减轻农民负担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浙江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试行)》(浙农监办〔20069号文件)执行

2、纳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的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年度考核工作,依照《浙江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浙农监20034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方式

1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减轻农民负担年度考核工作:一是搞好自查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和填报年度工作考核评价表。工作总结和考核评价表于1225日前上报市农减办(电话:83100207、传真83100185)。二是做好省、绍兴市及嵊州市农民减负工作考核组的随机抽查准备,检查内容主要是听取群众意见、查阅文件档案资料,并随机抽查1-2个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中小学的收费情况。

2、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年度考核工作:一是开展自我总结和评分。工作总结和考核评价表于1225日前报市农减办(电话:83100207、传真83100185)。二是做好省、绍兴市及嵊州市农民减负工作考核组的随机抽查准备。检查内容主要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和涉农收费情况。

四、考核要求

各乡镇、街道及涉农收费部门要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年度考核工作,对照有关条例和规定,认真总结2007年度的农民减负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评价表。并认真做好接受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检查组的考核准备,确保取得良好以上等次。

 

附表1:乡镇、街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评价表

附表2:嵊州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考核评价表

 

 

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农民负担  考核  通知

抄送:绍兴市农民负担监督办,市府办。

嵊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20071217日印


嵊州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考核评价表

被考核单位:(盖章)

项目

责任内容

自评分

考评分初评分

一、组织(10)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联络人员(5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路线、方针与政策,本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5分)

 

 

 二、教育(10)

积极宣传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2分)

 

 

教育本系统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并对系统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专题研究(3分)

 

 

主要领导在重要会议上对本单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部署和强调(5分)

 

 

三、制度(10分)

及时制订本部门减轻农民负担相关制度,不出台与减轻农民负担精神相违悖的文件、政策(10分)

 

 

 四、监管(60分)

日常监管(30分)

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收费政策和规定,杜绝本系统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搭车收费和其他非法代征代扣等行为(5分,发现1起本项不得分)

 

 

未经省级以上财政、物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擅自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只收费不服务(5分,发现1起本项不得分)

 

 

在农村兴办各项事业,不得开展向农民集资、出物、出工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10分,发现1起未按规定执行本项不得分)

 

 

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5分)

 

 

认真处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案件和工作任务,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5分)

 

 

重点领域治理(30分)

对本系统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领域,制定治理方案,部署治理工作(15分)

 

 

围绕重点治理领域及涉农收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15分)

五、档案

10分)

各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档案资料完整(10分)

 

 

合     计

 

 

考核人:                    复核人:                      统计人:

乡镇、街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评价表

被考核单位:(盖章)

项目

责任内容

自评分

考评分初评分

一、组织(10)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联络人员(5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路线、方针与政策,本单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5分)

 

 

 二、教育(10)

积极宣传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2分)

 

 

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并对本单位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专题研究(3分)

 

 

主要领导在重要会议上对本单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部署和强调(5分)

 

 

三、制度(10分)

及时制订本单位减轻农民负担相关制度,不出台与减轻农民负担精神相违悖的文件、政策(10分)

 

 

 四、监管(60分)

日常监管(30分)

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收费政策和规定,杜绝本单位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搭车收费和其他非法代征代扣等行为(5分,发现1起本项不得分)

 

 

未经省级以上财政、物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擅自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只收费不服务(5分,发现1起本项不得分)

 

 

规范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10分,发现1起未按规定执行本项不得分)

 

 

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5分)

 

 

认真处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案件和工作任务,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5分)

 

 

重点领域治理(30分)

对本单位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领域,制定治理方案,部署治理工作(15分)

 

 

围绕重点治理领域及涉农收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15分)

五、档案

10分)

各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档案资料完整(10分)

 

 

合     计

 

 

考核人:                    复核人:                      统计人:


嵊农监办〔2007〕7号.doc

 

                                                   
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迎考工作的通知 200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