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农业局
嵊州市财政局
嵊农〔2007〕150号 签发人:钱夏平 王益明
孙元东
关于下达省级财政扶持村级组织
运转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保障取消村提留款后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现将浙农经发[2007]20号文件省财政下达给我市的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费80万元分配给你们,主要用于村级经济薄弱村及运转管理观察调查村补助,其补助标准为(薄弱村以2006年农经统计年报为准):无收入村每村补助5000元;5000元以下的村每村补助4000元;5000—10000元的村每村补助3000元;村级经济运转管理观察调查点每村补助5000—10000元。希乡镇、街道在12月20日前将村级经济薄弱村补助经费、运转管理观察调查点经费(由市农业局通知),及时发放到村(此款由新村管理使用),并将分配发放清单抄报市农业局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附:省级财政扶持村级组织运转补助经费分配清单
嵊州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农业局 嵊州市财政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村级组织 经费补助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郑副市长。
嵊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