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农〔2007〕144号
关于拨付粮油直补资金和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
为抓好今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全面落实,尽快将粮油直补资金和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兑现到农户手上,促进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各地核实后的粮油种植大户油菜、水稻复种面积以及优质水稻复种面积,按照省财政下达我市的粮油直补资金和良种补贴资金预算指标及市财政对大户的配套扶持政策,现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实行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是我省扶持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良种覆盖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落实粮油种植大户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分级分工负责制和规范、简便、细化的补贴操作程序、办法,确保粮食扶持政策落实,推进当前冬种生产,促进“绿色过冬”。
2、规范操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前期审核确认的大户和油菜、水稻复种面积,加强资金发放审核工作。补贴资金通过乡(镇)财政直接发放,不准集体代领,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收费。在发放补贴资金时须核对大户身份证和承包及流转合同,一旦发现虚报面积、虚报大户的,立即取消补贴资格,确保补贴资金真正发放到种植大户。要实行补贴资金发放公示制度,将每个种植大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各村张榜公布,并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完善档案。补贴资金要在12月20日前全部兑付到大户,并建立和完善补贴资金兑付档案,将兑付清册报市农业局、财政局。届时我们将组织专门人员,对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附件:1、2007年粮油直补资金分配表
2、2007年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粮油 补贴 资金 通知
抄送:市府办,郑副市长。
嵊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