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百村审计”和村级
债务债权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办: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关于继续做好“百村审计”和村级债务债权清查工作的通知》(浙农经发[2007]8号)精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强化村级集体资产管护,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规范村级财务运作行为,促进基层政治民主建设,现就继续做好“百村审计”和村级债务债权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省、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为依据,从加强农经审计,强化执法监督,改善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出发,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达到规范操作,促进管理,增强实力,增添活力,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审计重点与方式
本次审计的重点内容是:村级财务收支、土地征用补偿费审计、村级重大建设项目审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信访问题专项审计、村级债务债权审计等;审计方式以市镇乡直审方式为主和财务专项清理作为补充。
三、实施步骤
审计采取“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时间安排从7月下旬开始,10月下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制订审计工作计划,召开相关会议,开展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整合审计力量,根据确定的审计任务,搞好分工落实。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根据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分组开展审计活动,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意见,起草撰写审计报告或反馈汇报审计结果。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根据各审计小组汇报的审计情况,对照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此,必须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委)要把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纳入今年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议成立由纪委书记、农业副乡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农经干部和监理会计及村报账员骨干为组成人员,分若干工作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严格审计纪律。各审计小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计程序,审计人员要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做到不泄密,不接受宴请,不收受礼品。
3、建立月报制度。从7月份开始,建立审计月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委)要在每月30日前上报当月开展审计工作进度及下月拟开展审计或财务清理安排。
4、确保审计质量。要根据前两年审计进度情况,在区分经济强村、一般村、薄弱村及财务收支量大小等差异的基础上,按照“三年轮审“的目标,确定本年度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和方式。要有目的地选取部分经济往来频繁、群众关注的村,积极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按照“审而要究、审而要改、审而要用”的原则,加强对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确保有审有查,查纠同步,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5、摸清债权债务。采取债务审计、账务清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各行政村2006年12月31日前村级形成的债务债权,尤其是举办农村义务教育形成的债务,要全面核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委)要在10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村级债务债权清查摸底表”,要积极探索村级债务化解的路子,总结化解经验。
6、开展工作验收。初定于今年11月,抽调力量,对“百村审计”和村级债务债权清查工作组织一次检查验收,表扬好的,督促差的,确保今年农村审计工作和村级债务债权清查工
作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附件1:2007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任务数
2:“百村审计”进度月报表
3:村级债务债权清查摸底表
二OO七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村 财务审计 通知
抄送:绍兴市农业局,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郑副市长。
嵊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