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绍兴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7-07-03 09:11:20          来源: 
  

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绍兴市级重点

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办

根据绍市农产〔20071号文件精神,绍兴市政府今年将再认定一批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为做好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先由各乡镇(街道)农办根据各地实际,对照企业申报标准提出申请。市农业局将会同发改局、林业局、供销社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择优组织推荐。

    二、申请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经营及发展农业产业化方面的总结材料。

3、由会计事务所审定的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

4、由其开户银行提供的企业资信证明。

5、由县级对口部门提供的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其它有关资料复印件。

    三、申请材料要真实可靠,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

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于715上报市农业局产业科。

联系人:俞浩钧

联系电话:83100902

附件1:绍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标准

附件2:推荐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

 

 

 

OO七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农业  龙头企业  申报  通知

抄送:市府办、郑副市长。

嵊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72


 


嵊农〔2007〕8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