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7年禁毒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7-05-23 10:45:36          来源: 
  

 

嵊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7年禁毒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嵊州市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对做好2007年禁毒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禁毒工作的意见和文件精神,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内干部职工的禁毒教育,严厉打击种植毒品的犯罪行为,努力使我市的毒品原植物种植(如罂粟、大麻等)实现“零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兽用麻醉药品的工作方法和使用管理工作,切实按照市统一步骤,不遗余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二、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局成立以王益明、吴政、竺槐镇、钱金箫、王根校、裘列群、郑兴苗等同志组成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王益明同志任组长,吴政、竺槐镇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各农办也要落实好负责这项工作的专门人员,齐心协力完成市禁毒委

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增强禁毒意识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专栏、墙报、标语等形式加强宣传,大力宣传毒品的基本知识和危害性,宣传禁毒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禁毒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自觉抵制毒品的侵入,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声势和氛围。

(三)严格检查,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

要进一步抓好禁种铲毒工作,各农办要把禁种铲毒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明确人员分工及工作责任;要建立经常性的巡查制度,并对本辖区内种植毒品原植物(如罂粟、大麻等)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铲除一起,对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局或公安部门报告,大力打击种植毒品原植物(如罂粟、大麻等)的行为,力争实现“零种植”。为方便接受群众举报,我局开通禁种铲毒举报投诉电话,电话号码:123163100752

(四)完善制度,严格兽用麻醉药品的监管

为严格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局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绍农[2006]109号文件,特专门制订《嵊州市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供应、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发文实施,各农办要督促各兽药经营及使用单位严格按办法规定执行,市畜牧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全市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的供应、使用、经销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对非法经营、使用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如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

 

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禁毒  工作  通知

抄送:浙江省农业厅,绍兴市农业局,市府办、市禁毒委办、

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郑副市长。

嵊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522日印


 


嵊农〔2007〕60号.doc